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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月20日,国家医疗保障局、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印制通知,公布《国家基本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药品目录》。 1321个(包括民族药在内的93个)中药被列入新的药品目录,数量占一半; 中药饮片由排除法改为准入法进行管理; 新转入中药101个。

“新版国家医保药品目录中药占半”

新版药品目录分为图例、西药、中药、谈判药品、中药饮片五个部分。 此次公布的一般准入部分共有2643个药品,其中中药1321个(含民族药93个),中药饮片由排除法改为准入法管理,中药饮片共892个。

此次调整中,新增了包括47个西药、101个中药在内的148个品种。 新药品目录共容纳甲类药品640个,较增加46个,其中西药398个,中药242个。

国家医疗保障局医药服务管理司司长熊先军介绍,中药饮片由排除法改为准入法,是为了更加确定、精确饮料的保障范围,确保支付范围内的饮片都符合基本医疗保险“保证基本”的功能定位。 并且在一定程度上使不同地区的保障范围相对统一,提高保障政策的公正性。

“新版国家医保药品目录中药占半”

新版药品目录还确定了不可纳入基金支付范围的中药饮片,列出了阿胶、朝鲜红参、燕窝、野山参等中药饮片。

通知确定向各地提出严格的支付控制。 符合相应资格的医生出具的中医药处方和中药饮片处方可由基金按规定支付。 各统一地区应当建立医疗保险协商医生制度,加强对医生处方资格的考核管理。

通知还确定了地方的权限。 经国家有关部门批准上市的民族药品,可以以各省级医疗保障部门为中心,配合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根据当地基金负担能力和用药诉求,经相应专家考核流程纳入本省(区、市)基金支付范围。 其他有国家或地方标准的中药饮片由各省级医疗保障部门牵头,配合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根据当地基金负担能力和用药诉求,经相应专家考核程序可纳入本省(区、市)基金支付范围,但不按目录规定支付

“新版国家医保药品目录中药占半”

通知指出,省级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批准的治疗性医院制剂,由省级医疗保障部门主导,会同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根据当地基金负担能力和用药诉求,经相应专家考核程序,列入本省(区、市)基金支付范围内的医院制剂目录

新版药品目录中的中药饮片、各省(区、市)调整的民族药品、中药饮片和医院制剂的支付管理办法由省级医疗保障部门自行制定。

新的药品目录将于每年1月1日起实施。 现行药品目录于去年2月由人社部发行,共收录西药和中药2535个。

标题:“新版国家医保药品目录中药占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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