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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发布《关于在属地化基础上开展大体三级公立中医医院绩效考核和数据质量管理工作的通知》,要求各地抓紧启动三级公立中医医院绩效考核工作,建立本辖区内三级公立中医医院国家三级公立中医医院绩效考核管理平台(以下简称管理平台, 然后,成立绩效考核专家委员会,建立绩效考核数据质量管理体系。

“三级公立中医医院绩效考核时间表确定”

《通知》确定,国家中医药管理局于8月15日开放管理平台,查阅三级公立中医医院自行填写的数据和证据资料,省级中医药主管部门开展数据质量管理工作。 各三级公立中医医院应分别于8月23日、9月3日前形成第一、二阶段分解报告。 省级中医药主管部门在8月28日前核查医疗机构基本新闻。 10月1日前,各省级中医药主管部门依托各省中医病案质量控制中心,在国家病案管理质量控制中心和中国中医医学院中医药数据中心的支持下,核查了病案主页的相关数据。

“三级公立中医医院绩效考核时间表确定”

《通知》要求,各三级公立中医医院在8月23日前将全年科研经费立项相关证据材料和全年持有的省级以上要点专科和要点学科项目经费投入证据材料入驻管理平台。 另外,对~年的要点监测化学药品和生物产品的收入占有率进行数据测算,在管理平台上追加填写相关数据。

标题:“三级公立中医医院绩效考核时间表确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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