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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月30日,国家林草局办公室、民政部办公厅、国家卫健委办公厅、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办公室联合印发《关于开展国家森林康养基地建设工作的通知》。 通知指出,按照“环境优越、服务质量高、管理完整、特色鲜明、效益明显”的要求,建设若干国家森林健康促进基地,推动森林健康促进产业快速发展,满足人民群众美好健康生活的需要。

“四部门印发《关于开展国家森林康养基地建设从业的通知》”

通知指出,国家森林康养基地要完全利用和发挥现有设施的功能,妥善填埋整治,不进行大规模拆除建设和重复建设,不进行脱离实际需要的超标准建设。 国家康养基地建设选择科学安全,功能划分合理,建设文案完善,特色特点突出。

“四部门印发《关于开展国家森林康养基地建设从业的通知》”

通知指出,从事森林康养产业的企事业单位、专业合作组织等经营主体或者森林康养产业快速发展特别突出的县(包括市、区) )欲推荐申报国家森林康养基地的,基地区域内森林总面积500公顷以上,森林覆盖率超过50%, 基地内部道路体系完善,对外交通便利,距中心城区50公里以下等建设条件。

“四部门印发《关于开展国家森林康养基地建设从业的通知》”

另外,通知还对国家森林康养基地的推荐手续、推荐数量、公布手续等作了明确规定。

标题:“四部门印发《关于开展国家森林康养基地建设从业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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