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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四川省药品监督管理局发布公告,经四川省各市(州)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抽检,显示吉林省华侨药业集团有限企业等公司生产的43批中药不符合规定。

公告称,经德阳市食品药品安全检验检测中心检验,吉林省华侨药业集团有限企业生产的一批龙泽熊胆胶囊不合格,不合格项目为水分。

经成都市食品药品检验研究院检验,洪雅县瑜虎药业有限企业、四川省简阳市药业有限企业、乐山市康发药业有限企业等公司生产的明矾、苍术、骨碎补、粉葛等42批中药饮片不合格,不合格项目为铵盐、杂质、总灰分等

公告称,对不符合上述规定的药品,相关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已经依法依法进行了检验,要求相关公司停止产品的采用、召回,开展不符合规定的原因调查,切实深入改进。

标题:“四川药监局通告43批次不符合规定中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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