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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前,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办公室发布《全国中医药文化推广教育基地管理暂行办法》和《全国中医药文化推广教育基地管理基本标准( 2019版)》,进一步加强全国中医药文化推广教育基地管理工作,提高基地建设规范化水平。

《方法》确定,全国中医药文化基地通常必须是历史上影响中医药学术和文化快速发展的历史遗迹、文物古迹或有规模、有特色的中医药文化展示场所。 基地包括但不限于场馆类、遗址类、教育科学研究机构类、医疗机构类和公司类等。 另外,申请全国中医药文化基地时,不仅要确认省级中医药文化基地满一年,还要建设专用的互联网平台(如网站、微博、微信公众平台等),设置中医药文化栏等,

“全国中医药文化基地管理建设标准发布”

《标准》确定了各类型基地内涵建设、场地设施、开放接待、经费投入、推进员工队伍和教育活动等方面的建设规范。 全国中医药文化基地与本基地相联系,拥有精湛的中医药文化产品,积极利用媒体开展在线中医药文化推广活动,积极参加全国性的大型中医药文化推广教育活动和当地重要的推广教育活动,比较社会热点和公众诉求,每年都有新的意义。 会场类除常规展品外,观众可展示、交流、体验的展品数量占总展品的10%以上,教育科研类在30%以上。 遗址年接待参观人数在10万人以上,医疗机构类在5万人以上。

标题:“全国中医药文化基地管理建设标准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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