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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月29日,陕西省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一次会议召开小组会议,审议省中医药条例修订草案等文件。 草案规范了中医药服务、中药保护与快速发展、中医药教育等方面的要点,为打造陕西中医药“黄金企业品牌”提供了制度保障。

“陕西省人大审议省中医药条例修订草案等文件”

在中药保护和快速发展方面,修订草案规定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必须制定中药保护利用和产业快速发展规划,支持中药材规范化种植养殖基地和中药材专业市场建设。 草案支持社会力量投资中医药事业,鼓励有资格举办中医医疗机构、中医养生保健机构的中医专业技术人员、药品经营公司开设中医门诊部、诊所。

“陕西省人大审议省中医药条例修订草案等文件”

为了加强中医药的传承和文化传播,草案发掘整理了当地中医药经典名处方、民间检验处方、秘方和以前流传下来的治疗方法,推进了名中医药专家传承实验室的建设,发掘了以前流传下来的制药、鉴定、炮制技术以及老中药专家的经验

“陕西省人大审议省中医药条例修订草案等文件”

在中医药教育方面,修改草案的规定,必须遵循中医药人才的成长规律,以中医药复印为主,体现中医药文化特色,注重现代教育方法与以前流传下来的教育方法相结合。

标题:“陕西省人大审议省中医药条例修订草案等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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