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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前,国家卫健委、国家中医药管理局联合印发《关于推进紧密县域医疗卫生共同体建设的通知》,确定鼓励有条件的县级中医医院牵头组建医共体。

通知指出,鼓励有条件的县级中医医院牵头组成医共体,国家卫健委会同国家中医药管理局组成专家组,加强对试点县的对口联络和业务指导。

通知指出,国家卫健委、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将成为全国受地方党委政府重视、改革意识强、工作基础好的县为紧密型医共体建设试点县。 经确认的密切型医共体试点县参照《关于开展密切型县域医疗卫生共同体建设试点的指导方案》制定具体实施方案,报省级卫生健康行政部门审查、总结后,报送国家卫健委和国家中医药管理局统一备案。

“两部委鼓励有条件的县级中医医院牵头组建医共体”

通知还确定了实务目标。 到年底,500个县(包括县级市、市区,下同)初步建立目标确定、权责明确、分工合作的新型县域医疗卫生服务体系制度,逐步形成服务、责任、优势、管理的共同体。

标题:“两部委鼓励有条件的县级中医医院牵头组建医共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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