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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上海市卫健委、上海市中医药管理局印发《上海市中医药师承教育管理办法》,进一步加强中医药师承教育工作管理和中医药人才队伍建设。

《方法》强调,师承学习必须理论与实践重叠结合。 师承类人才培养项目理论学习文案按项目设立单位要求进行; 用师承方法学习中医或学习中医医术实践者理论时,应包括中医药基础理论和《黄帝内经》、《伤寒论》、《金匮要略》、《温病条瓣》等中医经典和本专著。

“《上海市中医药师承教育管理办法》发布”

《方法》确定,中药工作者的实践应抓住指导教师的学术思想、经验、技术专业进行学习,掌握相关专业方向的技能。 中医系人员与中药系人员相比,应额外重点学习相关专业的常见病证辨证治疗、理法方药(针灸、推拿等)和临床技能。 各级教师培养项目教师学习期限通常连续三年,平均每周不少于三天,教师学习时间基本不得中断。 按师承方法学习中医或从事中医医术实践者的师承教育,应当与师承连续学习5年以上,平均每周6个半日以上。 方法自4月1日起施行,比较有效期至2024年3月31日。

标题:“《上海市中医药师承教育管理办法》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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