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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月15日,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发布公告,将10种中药的管理类别从处方药调整为非处方药。

10种中药分别为补肾润肺口服液、定坤丹、黄芪精颗粒、金银花软胶囊、人参蜂王浆咀嚼片、小儿柴桂退热颗粒、小儿退热颗粒、心脑欣丸和银黄颗粒。 其中,定坤丹、金银花软胶囊、心脑欣丸至今已为双交品种。 公告称,除黄芪精颗粒、金银花软胶囊、人参蜂王浆咀嚼片3个品种为乙类非处方药外,均为甲类非处方药。

“国家药监局发布公告10种中成药转非处方药”

公告称,关联公司应当在2019年3月20日前,将根据《药品登记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修订药品证书的补充申请提交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备案,并将证书修订复印件及时通知相关医疗机构、药品经营公司等机构。 非处方药品证书模板规定的复印件以外的证书的其他复印件按照原批准文件执行。 药品标签涉及相关内容的,应当一起修订。 从补充申请备案之日起生产的药品,不得继续采用原药品证书。 两品种间的处方药证书可以继续采用。

标题:“国家药监局发布公告10种中成药转非处方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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