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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云南省卫健委、扶贫办公室、工业和新闻化委等5个部门联合发布通知,明确怒江州泸水市等33家单位为云南省首批“定制药园”认定,要求对“定制药园”进行动态监管和新闻发布,建立诚信制度,相关标准不良。

通知指出,5个部门设立了省级“定制药园”专家委员会,要求各州市参照省级办法设立“定制药园”专家指导小组,为全省从“定制药园”的选择、育苗到大田栽培、采集、加工炮制的全过程提供技术保障。 确保“定制药园”生产的中药材从栽培到加工的全过程,质量安全得到保障,使“定制药园”成为高质量中药材原产地的名片。 根据此前发行的《云南省“定制药园”实施计划》,云南将认定百家“定制药园”。 “定制药园”的申报主体为靠谱的中药材生产公司、栽培(养殖)合作社、家庭农场及栽培)养殖)大户等。 申报主体的种植基地应在全省贫困发生率超过2%的县、镇(乡)及行政村范围内,且属于所种植药材品种的主产区或地道产区。

标题:“云南认定首批“定制药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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