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篇文章368字,读完约1分钟

最近,河北省委办公厅、河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了河北省中医药管理局职能分配、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明确河北省中医药管理局为省卫健委管理的行政机构、机构标准副厅级。

“三定”方案确定了省中医药管理局在中医药政策规划制定、中医药医疗、文化、科研、人才培养、国际交流、中药材资源保护等方面的职责。 新增了制定中药产业快速发展规划、落实中医药健康扶贫政策、推进中医药健康旅游、指导中医药健康养老产业快速发展等职责。 河北省中医药管理局机关设有四个内设单位,分别为综合处、中医处、中药处、法规监督处。 其中,法规监督处新增了内设机构,中医药地负责法规制定、监督实施、中医医疗服务秩序规范化等业务,为进一步加强中医药法治体系建设提供了保障。

“河北省中医药管理局“三定”方案印发”

方案确定河北省中医药管理局机关行政编制19人。 内设机关正处级领导职数为4名,副处级领导职数为4名。

标题:“河北省中医药管理局“三定”方案印发”

地址:http://www.fcyser.com/fszyxw/5596.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