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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前,国家卫健委、国家中医药管理局联合印发《关于加快药学服务优质快速发展的意见》,强调加强药学部门建设,落实《二、三级综合医院药学部门基本标准(试行)》和《医院药房基本标准》。

《意见》指出,要加快药学服务模式的转变,加强药师队伍建设,探索建立适应人民群众诉求的药学服务体系制度。 有条件的情况下可以探索设立地区处方审查中心。 鼓励各地在深化医疗服务价格改革中合理设置药学人员服务收钱项目,采取多种玩法补偿药学服务所需价格。

“关于加快药学服务优质快速发展的意见:药房不得由营利性公司托管”

在推进分级诊疗建设方面,《意见》确定,要统一推进整个分级诊疗,加强药品供应目录的联系。 促进药学服务向基层下沉,鼓励各级卫生健康行政部门商业医疗保险部门制定慢性病长期处方管理政策。 判断后,对符合要求的慢性病患者,一次可以在12周内开具相关药品,但首次长期处方必须在实体医疗机构开具。

“关于加快药学服务优质快速发展的意见:药房不得由营利性公司托管”

《意见》提出,要积极推进“互联网+药学服务”的健康快速发展。 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互联网+医疗健康”的文件要求,根据相关规定,加强电子处方规范管理,实行网上统一监督管理。 探索提供互联网和远程药学服务,推进医院“智慧药店”建设。

标题:“关于加快药学服务优质快速发展的意见:药房不得由营利性公司托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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