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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近,北京市中医管理局发布了《关于开展中医药以前传入技能传承人内情的通知》,主要对掌握中医、中药以前传入技能的相关人员进行内情调查。

《通知》要求,掌握中医药以前传授技能的传承人,必须符合以下条件: 通过家传、师承等形式掌握了中医、中药以前传授的技能,技艺精湛,形成了一定的学术理论,出版了一部以上的相关作品,形成了标准或操作规范; 在这个技能行业有很高的知名度和影响这个中医药以前传下来的技能有30多年从事的一定的传承事业基础,希望开展以前传下来的技能传承和宣传活动,培养接班人; 在所属企业事业单位开展了3年以上中医药历来传承的技能应用、宣传活动。

标题:“北京发布《关于开展中医药以前传下来技能传承人摸底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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