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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前,福建省卫健委印发了《福建省中医医术确有专家医师资格考核登记管理实施细则(试行)》,对考核申请的条件、申请报送的材料、考核组织的要求、执业注册和监管等方面进行了细化或补充。

《细则》对师承学习中医的人员的日常和师的要求作了补充规定,确定了审查申请中应提交的资料。 已取得外省颁发的《中医(专科)医师资格证书》并拟在福建省任职的确有专家,《细则》根据其注册工作年限作出规定。

自《实施细则》施行之日起,《福建省卫生厅关于印发福建省前流传的医学出师考核和确有专项考核实务方案的通知》相应废止。

标题:“福建出台确有专长人员考核细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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