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篇文章421字,读完约1分钟

最近,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宣布,经4个药品检验机构检验,14家公司生产的15批药品不符合规定。

根据通知,安徽省食品药品检验研究院验收,安徽省荣誉中药饮片有限企业、南宁生源中药饮片有限责任企业、广西同福堂中药饮片有限责任企业、重庆众妙药业有限企业、甘肃奔腾药业有限企业、临夏市益生中药饮片有限责任企业生产的6批槟榔符合规定 经甘肃省药品检验研究院检验,安徽省莒草中药饮片有限企业、安徽人民中药饮片有限企业、江西樟树天齐堂中药饮片有限企业、江西宜欣制药有限企业、云南宁坤生物科技有限企业、新疆和济中药饮片有限企业、新疆本草堂药业有限企业生产的7批独活不符合规定, 经青岛市食品药品检验研究院等两个检验机构检验,吉林省通化博祥药业股份有限公司生产的一批乙肝扶正胶囊和一批乙肝解毒胶囊不符合规定,显示不符合规定的项目为水分。

“国家药监局发布通告14企15批次中药不合规”

对不符合上述规定的药品,相关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已经采取查封、扣押等控制措施,要求公司停止销售录用、召回的产品,并进行改进。

标题:“国家药监局发布通告14企15批次中药不合规”

地址:http://www.fcyser.com/fszyxw/6045.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