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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月14日,国家卫健委召开新闻发布会,介绍了与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共同制定的《网络诊疗管理办法(试行)》、《网络医院管理办法)试行》、《远程医疗服务管理规范》试行) 3个文件。

国家卫健委医政医管局副局长焦雅辉介绍,文件发放旨在进一步规范互联网诊疗行为,发挥远程医疗服务的积极作用,提高医疗服务效率。

根据采用的人员和服务方法,文件将“互联网+医疗服务”分为三大类。 第一个是远程医疗,第二个是网络诊疗活动,第三个是网络医院。 第二类和第三类都是医疗机构通过网络为患者服务。 文件还确定了互联网医院和互联网诊疗活动的准入程序和互联网医院的法律责任关系。

“国家卫健委发布3文件规范网络诊疗行为”

文件的创新点是对“互联网+医疗”进行分类管理,并与利用互联网技术进行诊断和治疗的核心业务进行比较,发布了相应的辅助管理方法。 国家卫健委、国家中医药管理局与各地共同推进3个文件的落实,加强互联网医疗服务新业态的准入和监管,保障人民群众的健康权益。

标题:“国家卫健委发布3文件规范网络诊疗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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