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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近,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表示,经5个药品检验机构检验,9家公司生产的14批药品不符合规定。

通告指出,经中国食品药品鉴定研究院检验,海南卓泰制药有限企业、太极集团四川太极制药有限企业生产的三批紫杉醇注射液不符合规定、不符合规定的项目是可见异物。 经安徽省食品药品检验研究院检验,安徽惠隆中药饮片有限企业、化州市光华中药饮片有限企业生产的3批槟榔不符合规定,不符合规定的项目为黄曲霉毒素。 经河南省食品药品检验所检验,江苏红豆杉中药饮片有限企业、安徽产药千草国药股份有限企业、广东天泰药业有限企业中药饮片厂生产的地黄2批和山药2批不符合规定,不符合规定的项目包括含量测定、总灰分、浸出物。 经吉林省药品检验所检验,河南明善堂药业有限企业生产的三批木香顺气丸不符合规定,不符合规定的项目为溶解时限。 经江苏省食品药品监督检验研究院检验,伊春五加药业有限责任企业生产的一批火焰自灭胶囊不符合规定,不符合规定的项目为水分。

“国家药监局发布通告14批次中药不合规”

对不符合上述规定的药品,相关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已经采取了查封、扣押等控制措施。

标题:“国家药监局发布通告14批次中药不合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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