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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月13日,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医疗卫生行业中央和地方财政事业权和支出责任划分改革方案》,明确医疗卫生行业中央和地方财政事业权和支出责任划分,将中医药事业在原有重大公共卫生服务中的传承和快速发展纳入能力建设方面,并确定为中央和地方共同财政事业权。

“国务院印发《医疗卫生行业中央与地方财政事权和支出责任划分改革方案》”

《方案》规定,中医药事业的传承与快速发展包括培养中医药的临床特征、中医药的传承与创新、中医药保护与挖掘以前流传下来的知识、中医药“治未病”技术规范与宣传等,被确定为中央和地方的共同财政事业权,由中央财政和地方财政共同支出

“国务院印发《医疗卫生行业中央与地方财政事权和支出责任划分改革方案》”

《方案》由财政部、国家卫健委、国家医疗保障局和国家中医药管理局等部门根据该方案,在全面系统梳理的基础上,抓紧修改具体项目管理办法和转移支付资金管理办法等规章制度,在今后修改相关法律、行政法规时,纳入医疗卫生行业中央和地方财政事业权和支出责任划分

“国务院印发《医疗卫生行业中央与地方财政事权和支出责任划分改革方案》”

《方案》还就公共卫生、医疗保障、计划生育、能力建设等方面的财政问题权和支出责任确定要求。 《方案》将于2019年1月1日起实施。

标题:“国务院印发《医疗卫生行业中央与地方财政事权和支出责任划分改革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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