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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7月26日宣布,经甘肃省药品检验研究院等3个药品检验机构检验,江西致和堂中药饮片有限企业等9家公司生产的9批中药不符合规定。

根据通告,甘肃省药品检验研究院的检验,江西致和堂中药饮片有限企业、上药控股宜兴有限企业中药饮片分企业、宁夏西北药材科技有限企业生产的3批白芷不符合规定,不符合的项目包括含量测定、二氧化硫残留量。 经山西省食品药品检验所检验,江西兆升中药饮片有限企业、湖南然润堂中药有限企业、湖南松龄堂中药饮片有限企业、广西玉林泰龙中药饮片有限企业、四川原上草中药饮片有限企业生产的5批薄荷不符合规定,不符合规定的项目性状、显微特征 经青海省药品检验检察院检验,中药集团三精制药诺杰制药有限责任企业生产的一批刺五加颗粒不符合规定、不符合规定的项目为含量测定。

“国家药监局通告9批次不合规中药”

对不符合上述规定的药品,相关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已经采取查封、扣押等控制措施,要求公司停止销售录用、召回的产品,并进行改进。

标题:“国家药监局通告9批次不合规中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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