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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年6月,国家中医药管理局政策法规和监管部门对30个省(区、市)的约2000份报纸进行了监测,共监测虚假违法中医医疗广告11次。

河北省动力医院外二科在《燕赵都市报》上发布了1则虚假违法中医医疗广告。 江苏省南京远大中医院在《扬子晚报》上发布了1则虚假违法中医医疗广告。 辽宁省大连协和皮肤病专科医院、大连广誉远中医院在《大连晚报》上逐一发布虚假违法中医医疗广告。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友好医院中医胃肠科、友好医院中医五科、友好医院中医三科、新光明医院、中兴医院中医二科均在《晨报》上发布虚假违法中医医疗广告1则,永康医院皮肤科2则。

“国家中医药局通报虚假违法广告11条次”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和关于完善虚假违法广告部际联席会议制度的要求,监测结果已经提供给国家市场监督管理部门。

标题:“国家中医药局通报虚假违法广告11条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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