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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月15日,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表示,经黑龙江省食品药品检验所等药品检验机构检验,7家公司生产的9批药品不符合规定。

根据通告,安阳路德药业有限责任企业、通化中辰药业有限责任企业、贵州三仁堂药业有限企业、陕西紫光辰济药业有限企业等公司生产的3批感冒退热颗粒、2批复方桔梗止咳片、1批启脾丸不符合规定,项目承载量不同,性状不同 江西樟子松天齐堂中药饮片有限企业、江西致和堂中药饮片有限企业、安徽孟氏中药饮片有限企业等公司生产的3批鸡内金不达标、不达标的项目为浸出物。

标题:“国家药监局通告9批次不符合规定药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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