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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前,云南省人大常委会副主任杨保建率检查组深入楚雄州、德宏州两个地区,对《云南省快速发展中医药条例》的贯彻落实情况进行执法检查。 4月18日,云南省人大常委会执法检查组召开会议,听取省政府贯彻实施《云南省快速发展中医药条例》情况的报告。

“云南开展快速发展中医药条例执法检查”

会议上,云南省卫计委主任李马琳报告了全省贯彻实施《云南省快速发展中医药条例》的情况。 省快速发展改革委、财政厅、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科技厅、农业厅、林业厅、文化厅分别就公立医院能力建设、医疗服务价格管理、财政投入保障、中药材和中药饮片市场监管、中药材标准制定、中药材规范化种植、中药产业快速发展和文化建设等事业进行了补充

“云南开展快速发展中医药条例执法检查”

杨保建在总结检测情况时表示,自年《云南省快速发展中医药条例》颁布实施以来,云南省政府和各有关部门认真贯彻执行《云南省快速发展中医药条例》的规定,全省中医药服务体系制度进一步健全,服务能力进一步提高,财政投入逐年加大,人才队伍不断壮大。 但云南的中医药事业基础薄弱、基础薄弱,全国平均水平与周边省份(市、区)相比还有不小的差距。 要进一步提高对中医药事业、产业快速发展的认识,不断加强业务紧迫感和责任感,合理拆解云南省快速中医药发展面临的形势和任务,不断完善政策措施,深入开展业务。 要进一步确定加快发展中医药的思路和政策措施,统筹协调规划,加强部门间合作,创新就业机制,形成就业力; 要逐步发挥中医药在中国传入文化中的重要意义,使中医药成为对外交流的线索,促进云南成为面向南亚、东南亚的辐射中心。 要积极吸引社会支持参与中医药事业,不断创新管理模式,推动本省中医药事业的繁荣和快速发展。

标题:“云南开展快速发展中医药条例执法检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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