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辽宁省鞍山市医疗改革实务会议表示,该市要求各县(市设立大致一所县办综合医院和一所中医院,年底全市各乡镇设有一所政府办卫生院,建立医疗联合,城市以三级医院为龙头,县级医院为龙头,建立县域医疗联合体。

鞍山市将部分城市二级医院改造为社区卫生服务机构、专科医院、老年护理和康复机构。 鼓励社会力量与公立医院联合举办新型非营利医疗机构,完善社会医疗优惠政策。

到年底,实现行政区域内所有二级以上公立医院与80%以上基础医疗卫生机构和区域平台的对接。 (中国中医药报) )。

标题:“辽宁鞍山:将建城市及县域医联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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