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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前,国家卫计委和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制定并发布了《肿瘤登记管理办法》,指导全国肿瘤登记体系的完善,组织了全国肿瘤登记工作的调整和监督管理。 其目的是建立全国肿瘤登记制度,动态掌握中国的癌症流行情况和快速发展趋势。

“两部门发文加强肿瘤登记管理”

《方法》确定,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卫生计划生育行政部门、中医药管理部门负责建立本辖区的肿瘤登记体系,协调和监督管理本辖区的肿瘤登记工作。 设区的市级、县级卫生计划生育行政部门、中医药管理部门可以协调监督管理本辖区的肿瘤登记工作,根据当地肿瘤流行情况指定当地医疗保健机构或者疾病控制中心设立肿瘤登记处。 省级卫生计划生育行政部门、中医药管理部门每年对本省(区、市)的肿瘤登记工作进行全面审查。

“两部门发文加强肿瘤登记管理”

《办法》要求各级部门加强组织领导,建立目标责任制,落实绩效管理,提供政策、人员和经费保障。 各肿瘤报告机构和相关研究机构应当基本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相关规定、伦理学准则、知识产权准则和保密,保护患者的隐私和新闻安全。 (中国中医药报) )。

标题:“两部门发文加强肿瘤登记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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