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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月13日,北京市政府发表了《促进健康服务业快速发展的实施意见》。 提出迅速发展中医药医疗养生保健服务,大力迅速发展各类中医药医疗、养生、保健服务机构,宣传科学有效的中医药服务。 鼓励社会力量举办营利性中医医疗机构,支持社会力量举办营利性中医医疗机构。

“北京出台意见促进健康服务业快速发展”

《意见》提出了社会医疗运营、健康保险积极快速发展、多样化健康服务快速发展、加快与相关产业融合的快速发展、培育健康服务业相关支持产业、促进产业聚集和园区快速发展等六大重要任务。

其中,将中医医疗机构康复科纳入康复护理体系,逐步发挥中医药在康复护理体系中的作用。 开展中医药防治首都十大危险疾病的“十病十药”科技攻关。 建立五个中医药产学研联盟。 允许合格的中医在中医养生保健机构提供保健咨询和烹饪等服务。 开发符合地方优势的中医养生保健食品和用品,宣传中医药健康饮食养生、保健服务,发挥中医药保健品在疾病预防、康复等方面的作用。 抓紧建设以朝阳区为试点对象的国家中医药服务贸易区,支持北京中医药服务贸易示范机构和示范基地积极开展中医药服务贸易。 鼓励知名中医医院和中医药公司在海外举办中医医疗服务机构,利用“北京交会”等平台加强中医药国际交流与合作。

“北京出台意见促进健康服务业快速发展”

《意见》确定,加快健康服务业和相关产业融合的快速发展。 推进医养结合,探索设立以老年人健康服务为主的中医医疗机构,或在中医医疗机构设立老年人病房。 北京市将加强健康服务产品的研发制造和应用,发挥中药在“治未病”中的作用,开展传统中药的二次开发。 鼓励第三方社会化服务快速发展,设立推进中医药服务项目国外快速发展的专业服务机构。

“北京出台意见促进健康服务业快速发展”

《意见》还提出了放宽市场准入、公平获取生产要素、扩大健康服务业市场空期间、完善的财税价格政策、完善的服务管理政策、完善的健康服务法规标准和监管等6种政策保障措施。

根据《意见》的要求,北京市建立促进健康服务业快速发展的部门联席会议制度。 下一步还将印发相关的政策文件,进一步细化政策措施,保障各项任务措施得到切实执行。 (中国中医药报) )。

标题:“北京出台意见促进健康服务业快速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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