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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贯彻依法治国、全面推进依法行政的今天,通过立法处理中医药快速发展中的突出问题,关系到我国中医药事业快速发展的长远大计。

加快中医药立法是支撑中医药快速发展的迫切需要。

支持中医药快速发展,保障人民群众健康权益是各级政府的重要责任,党和国家历来高度重视中医药实务,制定了一系列保护、扶持、快速发展中医药的方针政策,在实践中不断丰富和完善,为中医药快速发展提供了有力的政策保障, 在具体落实中,出现了因人而异、因时而异的不稳定状况,中医药事业投入与资源配置不均衡,引发了区际中医药事业,因此,从国家立法层面,进一步加强各级政府责任,支持中医药保障的党和国家方针政策

“中医药立法 以制度保障事业健康快速发展”

加快中医药立法是加强中医药规范管理的迫切需要。

依法管理、依法治疗业是现代社会快速发展的趋势,是中医药事业快速发展的根本保障。 中医药立法工作的开展,标志着我国中医药事业正在走向法制化、规范化的轨道。 中医药立法加强中医药在医疗、预防、保健、科技、教育等方面的规范管理,加强对中医药机构、工作人员、相关技术的准入和认证,进一步加快中医药领域的法制化进程,提高中医药建设法制化水平,有序落实中医药事业快速发展的各项事业, 有利于实现规范化管理的要求,提高中医药领域依法管理、依法治疗业的自觉性。

“中医药立法 以制度保障事业健康快速发展”

加快中医药立法是推进中医药继承创新的迫切需要。

法制化、规范化是中医药继承创新的客观要求,中医药作为独特的医学科学体系,其整体观念、辨证论治和“治未病”的思想,充分体现了其科学价值。

随着科学技术的进步,中医药学继承、创新的丰富实践,不仅促进了自身的快速发展,还展现出强大的生命力。 但是,随着社会的迅速发展,由于各种原因出现了中医药传承弱化的现象。 著名中医学术思想和经验的传承缺乏长期、稳定的制度保障,甚至失去了一点有效的技术方法,中医药以前传入的知识缺乏比较有效的法律保护,被非法占有和采用,影响了中医药的继承和快速发展。

“中医药立法 以制度保障事业健康快速发展”

因此,通过立法,确定继承创新为中医药立法基本的基本,确定中医药继承创新应遵循的路径和做法,加强中医药继承的保护,体现在具体的制度措施上依法规范化和保障,将为中医药的快速发展带来新的动力,中医药的快速

加快中医药立法是建立和完善具有中医药优势的法律体系的迫切需要。

现行中医药相关法律法规基本以规范管理为主,对中医药的保护、扶持、快速发展不够,特别是对中医药的特殊性照顾不够,不能充分发挥中医药的自身优势,在一定程度上影响了中医药事业的快速发展和中医药的特色和特点的发挥

“中医药立法 以制度保障事业健康快速发展”

为了处理中医药事业快速发展中存在的问题,要全面贯彻党和国家制定的中医药相关方针政策,建立中医药法律体系,制定体现中医药优势的全面法律,系统形成符合中医药快速发展规律和自身优势的管理制度,依法制定中医药的

“中医药立法 以制度保障事业健康快速发展”

加快中医药立法是保护人民健康的迫切需要。

人类健康诉求的增加与有限的支付费用的矛盾,已经成为世界性的课题。 在这种形势下,许多国家在鼓励快速发展和应用之前就传入了医药。 在我国,随着经济社会的快速发展,人民群众医疗服务的诉求不断提高,医药费用也迅速增加,“看病难、看病贵”的问题尤为突出。 此外,人口老龄化、居民疾病谱、医学模式和卫生服务模式也发生了变化。 面对如此迅猛的发展形势,李克强总理提出:“要坚定不移地推进医疗改革,用中国式的办法处理世界性难题。”

“中医药立法 以制度保障事业健康快速发展”

在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中,中医药对缓解人民群众看病难、抑制医药卫生费用上涨、减轻人民群众看病负担有明显效果。

据统计,中医机构的财政资金占全国卫生机构4%左右,中医药人员、政府卫生支出占全国卫生技术人员6.79%的2.61%,其服务量占全国急诊门诊总人数的15.38%,出院总人数的12.61%。 门诊平均费用比综合医院低30元以上,住院人均费用比综合医院低1300元以上。

“中医药立法 以制度保障事业健康快速发展”

中医药改革迅速发展丰富了中国特色基本医疗卫生制度的内涵,扩大了医疗改革的惠民效应。 因此,有必要通过立法保障中医药事业的快速发展,更好地为人民群众健康服务。

加快中医药立法是引领中医药改革快速发展的迫切需要。

法律制度具有根本性、全局性、稳定性和长时间性。 习主席强调,任何重大改革都必须以法为本。 在改革的整个过程中,要高度重视法治思维和法治方法的运用,发挥法治的引领和推动作用,加强对相关立法工作的协调,确保在法治轨道上推进改革。

“中医药立法 以制度保障事业健康快速发展”

在新时期改革全面深化的大背景下,中医药立法也要结合中医药实际,服务于中医药改革快速发展的大局,以创新的精神,着力解决影响和制约中医药事业科学快速发展的关键矛盾和体制机制问题。

中医药立法提出的重大法律制度设计,既是对以往采取的较为有效的政策措施的认同和固定,也是站在中医药改革快速发展的前沿,冲破当前制约中医药快速发展的制度障碍的制度创新。

加快中医药立法,有利于加强中医药改革快速发展的顶层设计,有利于固定中医药改革快速发展的实践成果,有利于完善中医药快速发展政策和机制,有利于吸引中医药改革快速发展的前瞻性制度

加快中医药立法是发挥中医药“五种资源”重要意义,为全面完成小康社会做出贡献的迫切需要。

党的十八大报告要求建设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全面落实经济建设、政治建设、文化建设、社会建设、生态文明建设“五位一体”的总体布局,提出了年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宏伟目标,为中医药事业的快速发展创造了越来越多的有利机会、条件和环境

“中医药立法 以制度保障事业健康快速发展”

中医药作为我国独特的卫生资源、潜力巨大的经济资源,具有原创特征的科技资源、优秀的文化资源和重要的生态资源,对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具有十分重要的战术意义。

加快中医药立法,在中医药医疗、保健、教育、科研、产业、文化及国际交流合作各方面分别进行制度安排,提出制度措施,促进中医药事业全面快速发展,是中医药融入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建设总布局,全面建设小康社会,中华

加快中医药立法是促进中医药走向世界、保持中医药在世界以前流传下来的医学领先地位的迫切需要。

我国是以前传入的医药发源地之一,是以前传入的医药大国,在世界以前传入的医药快速发展中始终处于领先地位。 我国中医药管理和法制建设的经验对世界各国产生了积极的影响,但从制定国家专门法的立场上看,落后于其他国家。

“中医药立法 以制度保障事业健康快速发展”

根据世界卫生组织(世卫组织)的统计,目前全球有54个国家制定了以前流传下来的医学相关法案,92个国家颁布了草药相关法案,允许对以前流传下来的医药进行单独的立法管理。 在第56届世界卫生大会通过的《传统医学全球战术决议》中,世界卫生组织敦促成员国根据既定的国家立法和机制,酌情制定和实施传统医药的国家政策和法律,根据本国情况,采取传统医药

“中医药立法 以制度保障事业健康快速发展”

面对国际上前所未有的医药快速发展形势,要保持中医药在世界前所未有的医药中的领先地位,需要我国制定中医药专门的法律。 (中国中医药报) )。

标题:“中医药立法 以制度保障事业健康快速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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