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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了加强中医医疗和健康管理服务,天津市日前发表了《关于促进中医药健康服务业快速发展的意见》,鼓励民间资本兴办中医医疗机构,鼓励退休中医在“国医堂”工作,还将中医药引进养老机构,建立医疗机构

今年下半年,天津市推进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乡镇卫生院国医堂、中药房建设,合理配备中医诊疗设备,社区卫生服务站和村卫生室可提供中医药服务; 推动医疗机构开展中医医疗预防保健服务,在二级以上中医医院设立“治未病”科及康复科; 医疗卫生机构应当配备中医体质识别设备,开展老年人中医体质识别和儿童中医培养服务。

“鼓励民营资本兴办中医保健机构”

探索建立医疗机构和养老机构的合作机制,支持有条件的养老机构增设中医医疗项目,推进中医机构和养老机构的合作示范项目。 发挥养老服务行业中医药的特点,创造医养结合的新模式。

《意见》规定,有资格支持社会资本举办中医医疗机构,提供基本中医医疗服务的中医专业技术人员、 特别是鼓励符合鼓励知名老中医开办中医诊所和个人医疗条件的零售药店开办中医坐堂医生诊所的中医养生保健服务机构,药浴、药膳、保健按摩、康复理疗、女生产后养生等历来流传的养生保健服务

“鼓励民营资本兴办中医保健机构”

天津市还将实施“扎根工程”,鼓励城市大医院的优秀人才和退休医生到“国立医学堂”工作。 开展社会中医养生保健机构工作人员规范化培训,建立认定、考核、监督长效管理机制,提高中医预防保健服务的安全性和效果。 此外,通过开展国际交流与合作,促进中医药服务贸易的快速发展。 鼓励优秀中医机构在国外举办中医医院、连锁诊所、办学、讲座,吸引支持的外国留学生来天津接受中医药学历教育或短期培训,为海外客户提供高端中医医疗服务。 (中国中医药报) )。

标题:“鼓励民营资本兴办中医保健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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