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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了加强省级中医药的实务管理,河北省政府日前在原河北省中医药管理局(正处级)的基础上重新组建了河北省中医药管理局,级为副厅级,内置了综合处、中医处、中药处3个正处级机构,行政编制增至20人。 并批准设立正式处级全额资助事业单位,编制为12人的河北省中医药快速发展中心。

“河北省中医药管理局升格副厅级”

通知确定了新成立的河北省中医药管理局的10项主要职责。 一是制定全省中医药和民族医药事业快速发展的规划、政策,起草有关地方性法规、规章草案。 参与重大中医药项目的规划和组织实施。

二是承担中医医疗、预防、保健、康复及临床用药等监管责任。 规划、指导和调整中医医疗、科研机构的结构布局及其运行机制改革。 组织实施各类中医医疗、保健等机构管理规范和技术标准。

三是负责医疗研究机构监督协调的中西医结合工作,组织实施相关管理规范和技术标准。

四、指导民族医药理论、医术、药物的挖掘、整理、总结、提高工作效率,组织实施民族医疗机构的管理规范和技术标准。

五是组织开展全省中医药资源调查,促进中医药资源的保护、开发和合理利用,参与中药产业快速发展规划、产业政策和中医药扶持政策的制定,参与基本药物制度的建设。

六、组织拟定全省中医药人才快速发展规划,配合有关部门实施中医药专业技术人员资格准入,配合有关部门开展中医药师承教育、毕业后教育、培训教育和相关人员培训工作,参与指导中医药教育教学改革,制定各级各类中医药教育快速发展规划

“河北省中医药管理局升格副厅级”

七、编制和组织实施全省中医药科研技术开发计划,指导中医药科研条件和能力建设,管理全省中医药科研项目,促进中医药科技成果的转化、应用和宣传。

八、负责保护即将消亡的中医诊疗技术和中药生产加工技术,为快速发展中医古籍整理研究和中医药文化继承,保护无形文化遗产提出建议,推动中医药防病知识的普及。

九是组织开展中医药国际宣传、应用、传播工作。 十是承办省政府和省卫生与计划生育委员会提出的其他几个事项。

标题:“河北省中医药管理局升格副厅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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