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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月18日,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下发《关于加强中药鳖甲质量管理,严防病死甲鱼骨流入药用渠道的通知》,要求鳖甲产地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加强产地初加工管理,监督加工人员遵守产地初加工规范和质量管理标准,病死甲鱼

“严防病死甲鱼骨入药”

通知指出,中药鳗鲡甲来源于鳗鲡(俗称甲鱼)背甲,应自活自杀,应浇沸腾的热水取。 不要采用病死鳗鱼,更不要腐烂取骨。 各地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要切实加强中药专业市场的中药质量监督管理,及时对市场内鳗鱼经营进行检测和质量检查,发现病死甲鱼骨及其他质量问题,一律没收、监督销毁,对经营者的违法行为依法惩处,不公开曝光 涉嫌违反刑法的,移送公安机关调查。

“严防病死甲鱼骨入药”

各地在检验解决中发现问题,应当及时向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报告。

标题:“严防病死甲鱼骨入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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