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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月17~18日,国家中医药管理局政策法规和监督部门在福建省福州市举办了全国中医药系统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特别培训班。

中医药法于去年7月1日正式施行后,相关配套政策法规相继出台,对包括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应诉事业在内的中医药法治事业提出了新的更高的要求。 此次培训将进一步巩固法律知识,强化法治意识,把握关键环节,不断防范系统性风险,提高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的实务能力和水平。 是中医药系统深入贯彻全面依法治国战术布局要求,全面推进宪法施政、依法行政的重要措施,进一步深化中医药法学习推广的贯彻,深入推进中医药“七五”普通法普及教育,落实“谁来执法”的普通法责任制

“全国中医药系统行政复议与行政诉讼专题培训班举办”

这次培训主题课将与交流讨论结合起来。 特别课程涵盖行政复议法、行政诉讼法、卫生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中医药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风险防范等复印件。

国家中医药管理局机关各部门、各直属单位、全国各省(区、市)中医药管理部门的相关业务负责同志共有100多人参加了培训。

标题:“全国中医药系统行政复议与行政诉讼专题培训班举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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