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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前,国家卫计委办公厅发布《关于加强医疗机构传染病管理工作的通知》,要求二级以上医疗机构确定传染病防控职能部门,加强传染病诊疗、转诊、报备等法定职能的组织实施。 各级医疗机构要提高传染病识别和初筛初诊能力,加强医院感染管理,防止医源性传播。

“国家卫生计生委加强医疗机构传染病管理”

通知指出,各地卫生计划生育行政部门和医疗机构要提高认知,完善传染病管理体系,进一步完善和细化疾病防控机构、传染病定点医疗机构、专业疾病防治机构、综合(专科)医院等职责和任务,确定分工和业务环节衔接机制,完善传染病疫情防控机制

“国家卫生计生委加强医疗机构传染病管理”

通知指出,各级各类医疗机构应当建立医院感染管理组织,确定部门、人员和岗位职责。 加强对发热门诊、腹泻门诊、急诊、输血科、手术室、注射室、医学检验实验室等传染病疫情防控高风险部门的管理,确保区域划分确定,布局流程合理,防护设施完善。 规范医疗场所环境清洁和可重复使用的医疗器械管理,严格执行标准预防和无菌操作规程,规范手术、内窥镜检查、注射、采血等侵入性操作管理。 严格执行《医疗垃圾管理条例》要求,加强医疗垃圾规范化管理,防范医疗垃圾污染环境、传播传染病的风险。

标题:“国家卫生计生委加强医疗机构传染病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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