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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前,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进一步激发社会行业投资活力的意见》,扩大对医疗、养老、教育、文化、体育五个行业的开放,鼓励民间资本、国有企业资本和外资进入。 确定由国家中医药管理局牵头负责多项文案,包括支持社会力量举办规范的中医养生保健机构,培养技术成熟、信誉良好的知名中医养生保健服务集团或连锁机构。 鼓励中医医疗机构发挥自身技术人才等资源特点,支持中医养生保健机构规范快速发展。 开展有中医特色的健康管理等。

“国务院发文放宽中医养生机构投资准入”

《意见》共37条具体措施,涉及放宽领域准入、扩大投融资渠道、落实土地税费政策、促进融合创新、加强监管优化服务等方面。

国家中医药管理局还根据职责分工与其他部门开展相关业务,如制定社会力量进入医疗、养老、教育、文化、体育等行业的具体方案,增加服务和产品鼓励提供社会力量。 制定医疗、养老等机构各自设置的部门间全流程综合考核方针,推进一站接待、窗口服务、平行考核,加强合作配合,平行范围内考核的部分事项不得相互前置。 完善医疗机构管理规定,优化和协调医疗机构种类、设立医疗机构的申请人等规定。 实行医生行政区划登记,建立医生电子登记制度。 积极鼓励各类投资投入社会行业相关产业,推进产业间合作,促进产业融合、产业链整体快速发展。 制定医养结合管理和服务规范,实施文化旅游精品示范工程、体育医疗康复产业快速发展行动计划。 建立医疗、养老、教育、文化、体育等机构和工作人员的黑名单制度和退出机制,将医疗、养老、教育、文化、体育等机构和工作人员的信用记录纳入全国信用新闻共享平台等。

标题:“国务院发文放宽中医养生机构投资准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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