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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近,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起草了《中药通用名称命名技术指导大纲(征求意见稿)》,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后,中药的命名在社会上引起了热议。 古来流传的中医药命名不仅体现和承载着中医药文化的内涵,有历史渊源、文化底蕴,也有市场声誉。 全国政协委员、国家中医药管理局中医师资格认证中心主任杨金生认为,名称存在夸张含蓄、疗效误解等问题,应予规范,但中医药大面积更名给民族企业品牌和相应药物的文化基础带来硬伤和不可估量的损失,给现有中医药市场秩序带来新的混乱 为此,他对中药的命名提出了以下两点建议。

“杨金生委员:规范中成药命名不能造成新混乱”

一、中医药(包括民族医生)的命名应充分体现中医药的特色和文化内涵。 命名中源于中医药的文化特色、古籍经典、老字号,疗效好,对百年老字号等民族企业品牌,在代表中国形象的同时,也要大力推进被社会广泛认可的命名,进一步体现“继承、保护”的精神

“杨金生委员:规范中成药命名不能造成新混乱”

二、规范的中药命名在今天的指导下,不能大致“解决”过去的事实成绩。 要加强市场监管,对夸张的疗效、含蓄的疗效和用语低俗的命名,进行要点梳理。 这样做符合人民群众的利益,不能千方百计“一刀切”。 对命名不规范的个别情况,结合提高标准、重新注册等事业逐步规范化,区别对待。 对于确实应该修订的名称,也给予一定的期限并阶段性地转移。 对新申报、批准的中药通用名称要加强审查。 另外,要加快中药命名标准规范的制定,区分国内市场和国际市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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