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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近,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对移动式c臂x光机、电针治疗仪等6个品种47台产品进行了质量监督抽查检验。

抽检结果显示,江苏日新医疗设备有限公司生产的中药熏蒸机1台、河南省富瑞德医疗设备有限公司生产的熏蒸机1台,指示灯和按钮不符合标准规定。 石家庄华行医疗器械有限企业生产的一台计算机针灸器,其控制器和仪表的标示、采用证书不符合标准规定。

“3家公司中医医疗器械抽检不符合标准”

公告称,目前,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要求不符合标准规定的产品公司所在地的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调查解决相关公司。 要求相关医疗器械生产公司对不符合标准规定的产品、不符合标准规定的项目进行风险判断,根据医疗器械缺陷的严重程度明确召回水平,主动召回,公开召回新闻。 公司所在地的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应当监督公司的召回情况,未组织召回的应当责令召回。 有证据表明不符合标准的医疗器械产品可能危害人体或者危害人体健康的,应当采取紧急控制措施,暂停生产、进口、经营、采用。

“3家公司中医医疗器械抽检不符合标准”

相关省级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应当督促公司尽快查明原因,制定改进措施,按期改进。 关于处置情况,今年3月20日前向社会公布。

标题:“3家公司中医医疗器械抽检不符合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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