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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上海市医保办公室日前发出《关于进一步完善恶性肿瘤门诊大病医疗保险管理若干事项的通知》,要求延长中医药抗肿瘤治疗项目享受的门诊大病医疗保险待遇期限,是原首次确诊还是恶性肿瘤复发之日?

“上海:中医药抗肿瘤治疗医保期限延至5年”

为了更好地接受恶性肿瘤患者的合理诊治,上海进一步完善了恶性肿瘤门诊大病部分项目的医疗管理工作。 其中,中医药对恶性肿瘤门诊大病医疗范围的抗肿瘤治疗,包括必要的相关辅助检查和检查等项目,享受门诊大病医疗保险待遇的期限,从首次确诊或恶性肿瘤复发之日起调整为5年。

“上海:中医药抗肿瘤治疗医保期限延至5年”

本通知对实施前被诊断为恶性肿瘤或复发的患者,中医药抗肿瘤治疗享受门诊大病医疗保险待遇的期限自确诊或复发之日起计算。 此外,恶性肿瘤门诊大病的其他医疗项目范围以及门诊大病医疗保险待遇期限和定点医疗登记制度仍按有关规定执行。

标题:“上海:中医药抗肿瘤治疗医保期限延至5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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