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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广东省药品监督管理局宣布,经深圳市药品检验研究院等5家检验机构检验,吉林省力胜制药有限企业等公司生产的8批中药被标示不合格。

根据通告,吉林力胜制药有限企业、长春万德制药有限企业、青海格拉丹东药业有限企业等5家公司生产的安胃片、肺宁片、再生甘露丸等8批中药不符合规定,不符合规定的项目包括重量差、性状、崩解时限、溶解时限等。

根据通告,广东省药品监督管理局责成有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对检验不合格的药品采取查封、查封、停产、召回等措施,并根据相关法律法规查处生产公司和被抽样公司,继续对这些药品进行跟踪检查。

标题:“广东省药监局通告8批次不合格中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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