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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月16日,国家快速发展改革委员会、国家卫健委、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联合发布《关于支持博鳌音乐城国际医疗旅游先行区建设的实施方案》。 当天,国务院信息办公室召开发布会,向国家快速发展改革委副主任罗文、国家卫健委副主任曾益新、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局长于文明、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副局长颜江瑛、中国共产党海南省委副书记、海南省人民政府省长沈晓明等介绍了《实施方案》的有关情况,并回答了记者提问

“4部门联合印发《关于支持建设博鳌乐城国际医疗旅游先行区的实施方案》”

《实施方案》提出,到2025年,先行区在特色技术先进临床医学中心、尖端医学技术研发转化基地等建设方面取得突破性进展,实现医疗技术、装备、药品和国际先进水平的“三同步”。 到2030年,医疗服务和科研将达到国内领先、国际先进水平,充分形成产业集聚和企业品牌效应,成为世界一流的国际医疗旅游目的地和医疗科技创新平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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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此,《实施方案》确定四个方面的要点任务。 一是迅速发展高水平的医疗服务机构和科研机构,包括支持引进国内知名公立医疗卫生资源,引进和培养国际先进水平的医疗机构。 二是快速发展高质量的医疗旅游服务。 三是优化先行区开放快速的发展环境,如方便国内外患者诊治等。 四是完善医疗旅游综合监管体系,包括完善医疗项目准入退出机制、创新综合监管模式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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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明在回答记者提问时指出,国家中医药管理局曾两次与海南省人民政府签署合作协定,大力支持海南省在服务贸易和健康旅游方面开展先行试点。

在支持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发挥海南省的地域特点,利用丰富的中医药资源在服务贸易和健康旅游方面开展先行试验方面,文明介绍说,《实施方案》的出台有利于博鳌乐城医疗旅游先行区加快高标准、优质快速发展,特别是在中医药行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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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支持包括国家中医药管理局管理的中医医院在内的3~5所公立医院,以特许经营的方式向先行区内的医疗机构提供和采用企业品牌、商标、技术、管理等,将获得的经营收益用于自身建设的快速发展。 二是委托医疗机构配制中药制剂,应用以前传技术配制的中药制剂实施备案管理,允许国内医疗机构院内制剂在符合国家规定条件的情况下在先行区配制采用。 第三,积极促进中医养生保健与旅游融合的快速发展,立足海南省多年开展中医药健康旅游积累的经验,大力发展中医药健康旅游渠道和产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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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前期会同有关部门将海南省列为中医药服务贸易先行试点区域,三亚市中医院列为中医药服务贸易先行试点骨干机构,海南省优秀机构列为中医药健康旅游示范基地创建机构,海南省在省公立中医医院(含中西医结合医院)保障基本医疗服务的基础上, 支持聘用30%以下的医院资产,允许设立营利性中医药健康服务机构实体。 这些事业将对海南博鳌乐城国际医疗旅游先行区的建设进行有益的探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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除支持海南省落实《实施方案》外,国家中医药管理局还与商务部合作,将海南有条件的机构纳入中医药服务出口基地建设,逐步发挥中医药服务的原创特点,加快与中医药服务和医疗旅游等相关产业的深度融合,加快中医药服务 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将与海南有关部门就《实施方案》进一步深入落实,推进事业。

标题:“4部门联合印发《关于支持建设博鳌乐城国际医疗旅游先行区的实施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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