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篇文章463字,读完约1分钟

9月3日,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发布公告,决定修订丹参注射液证书,确定证书中增加新生儿、婴幼儿、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禁用等复印件。

在副本的修订中,添加“本品会引起严重过敏反应(包括过敏性休克)”的警告语; 【副作用】项中明确记载,增加过敏反应,发生全身性、心血管系统、神经系统、消化系统、呼吸系统等系统障碍,可出现视觉异常、耳鸣、听力下降等; 在【禁忌】项中添加对本品成分过敏者、新生儿、婴幼儿、孕妇及哺乳期妇女、有出血及出血倾向的患者禁用; 【观察几个事项】项中增加过敏体质者、肝功能异常患者、老人等特殊人群慎用,严格掌握适应症和用量,加强用药监护,作为含有中药藜芦醇及其制剂、类似成分(丹参、川芎)的药品

“国家药监局发布公告:修订丹参川芎嗪注射液证明”

公告指出,丹参注射液生产公司应当对新的不良反应发生机理进行深入研究,采取较为有效的措施进行录用和安全性问题的推广培训,指导医生和药剂师合理用药。 临床医生、药剂师必须仔细阅读丹参川芎嗪注射液证书的修订复印件,在选择用药时,必须根据新的修订证书进行充分的效益、风险的拆解。 患者必须按照医嘱用药,用药前必须仔细查看证件。

标题:“国家药监局发布公告:修订丹参川芎嗪注射液证明”

地址:http://www.fcyser.com/fszyxw/3921.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