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篇文章321字,读完约1分钟

今年3月,国家中医药管理局政策法规和监管部门对30个省(区、市)的1560家报纸进行了监测,共监测7则假冒违法中医医疗广告。

河北省石家庄汇康中医院口腔科、河北以岭医院、河北省中医院、普济中西医结合医院、石家庄动力医院5家医疗机构在《燕赵晚报》分别发布了1则虚假违法中医医疗广告,其中4则广告有效、有针对性。 辽宁省沈阳干元中医院在《辽宁老年报》上发布了一条虚假违法中医医疗广告,未标注医疗广告审查说明文编号。 安徽省合肥逍遥津第二社区医院在《新安晚报》上发布了一条虚假违法中医医疗广告,含有表明效果、安全性的断言或保证。

“国家中医药局通报7条次违法广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和关于完善虚假违法广告部际联席会议制度的要求,监测结果已经提供给国家市场监督管理部门。

标题:“国家中医药局通报7条次违法广告”

地址:http://www.fcyser.com/fszyxw/4864.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