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篇文章212字,读完约1分钟

2月27日,上海市人大常委会召开《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医药法》和《上海市快速发展中医学条例》执法检查启动会,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蔡威出席。 据悉,执法检查报告将提交5月召开的上海市人大常委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

会议指出,《上海市快速发展中医条例》自1998年11月1日起施行,目前已不适应中医药法和新时期中医药事业快速发展的新要求,条例修订势在必行。 《上海市快速发展中医条例》的修订工作被列入常务委员会五年立法规划正式项目。

标题:“上海启动中医药法执法检查”

地址:http://www.fcyser.com/fszyxw/5200.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