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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月9日,国家卫健委、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印发《关于优化医疗机构和医务人员准入服务的通知》。 其中,在县级及县级以下医疗机构工作的临床医生,从事基础医疗卫生服务,确实根据业务需要,经批准和备案,可以向同一类别的最多3个专家申请注册。

“两部委印发《关于优化医疗机构和医护人员准入服务的通知》”

《通知》还强调要继续深化电子化登记管理改革,共同推进跨部门新闻共享APP沟通,在线处理医疗机构业务登记等若干事项。 进一步梳理卫生行政部门(含中医药主管部门)内部业务流程,落实“一个窗口受理,不重复一次性告知,一站式审批”,最大限度压缩审批期限,避免出现“多头跑、往返跑”等问题。 全面整理各类考核资料,说明若干事项,凡无法律法规根据的,予以撤销; 申请医疗机构的业务登记,不再提交验资说明等。

“两部委印发《关于优化医疗机构和医护人员准入服务的通知》”

为优化考核条件,《通知》确定严格执行医疗机构基本标准,优化医疗机构诊疗科目登记,完整的二级以下医疗机构设置考核和业务登记“两证合一”,实现营利性医疗机构床位由投资主体自主决定。

在监管方面,《通知》要求严格执行医疗机构、医务人员准入和退出的管理机制; 深化“双随机、一公开”的监管模式,建立不良执行行为得分制度、黑名单制度。

标题:“两部委印发《关于优化医疗机构和医护人员准入服务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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