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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前,在四川省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六次会议上,《四川省中医药条例(修订草案)》提请审议,修订草案将加强对川产道地药材的保护,支持药膳、食疗、药食同源药材的研究与开发,鼓励川派中医药项目的申请。

为适应中医药事业高速发展的需要,修订草案还增加了实行分级诊疗制度时应遵循中医药优势的规定,并对调查中普遍反映在患者和基层医疗机构的中药制剂的制剂采用问题作了规定。

标题:“《四川省中医药条例(修订草案)》提请审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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