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篇文章1329字,读完约3分钟

最近,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国家民族事务委员会等13个部委局联合发表了《关于加强新时期少数民族医药事业的若干意见》。 《若干意见》指出,到2030年,民族地区要建立比较完整的少数民族医药健康服务互联网,提高健康服务能力,完善人才培养体系,提高产业化水平,健全标准化体系,全面传承保护少数民族医药

“13部委局联合发布《关于加强新时代少数民族医药从业的若干意见》”

《若干意见》指出,新时期少数民族医药事业要全面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以习大新时期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实践习大总书记关于中医药事业和民族事业的一系列重要指示精神,反复党的领导,集中快速发展的力量。 多次以人民为中心,反复发扬提高服务能力的民族特色,多次进行分类指导推动传承快速发展,推动少数民族医药稳步和谐快速发展。

“13部委局联合发布《关于加强新时代少数民族医药从业的若干意见》”

《若干意见》指出,提高少数民族医药医疗服务能力,迅速发展少数民族医药养生保健服务,加强少数民族医药人才队伍建设,扎实推进少数民族医药的传承与创新,大力发展少数民族医药产业,积极推进少数民族医药的国外快速发展

“13部委局联合发布《关于加强新时代少数民族医药从业的若干意见》”

围绕切实提高少数民族医药医疗服务能力,《若干意见》提出建立完整的民族地区少数民族医疗服务互联网,提高少数民族医药防病治病能力和少数民族药事服务能力,积极推进少数民族医疗护理工作,加强少数民族医药新闻化建设。 结合中医药传承创新项目,提高区域内影响大、特色特点明显的少数民族医疗医院综合服务能力。 继续实施基层中医药服务能力建设项目“十二五”,提高县级少数民族医疗医院和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少数民族医药服务能力。 地市级以上少数民族医疗医院达到三级少数民族医疗医院标准,县级少数民族医疗医院达到二级少数民族医疗医院标准,85%的少数民族自治地方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设立少数民族医疗综合服务区。

“13部委局联合发布《关于加强新时代少数民族医药从业的若干意见》”

为了切实加强少数民族医药人才队伍建设,《若干意见》要求大力快速发展少数民族医药院校教育,不断加强师承教育和继续教育。 鼓励和支持民族地区开展少数民族医药高等教育,鼓励有条件的高等学校内设立少数民族医药学院、少数民族医药本科院校或相应专业,支持有条件的少数民族医药院校开展少数民族医药专业研究生教育。 实施中医药传承与创新的“成百上千”人才工程(岐黄工程),培养少数民族医药的领军人才和优秀人才。

“13部委局联合发布《关于加强新时代少数民族医药从业的若干意见》”

与切实推进少数民族医药传承创新相反,《若干意见》强调,加强少数民族医药传承和理论研究,开展提高少数民族医药服务能力关键技术研究,加强少数民族医药科技支撑条件建设,积极开展少数民族医药标准化建设。 要加强少数民族医药科研基础设施建设,支持建立少数民族医药传承办公室、要点研究室(实验室)、特色技术和中药筛选评价中心等。

“13部委局联合发布《关于加强新时代少数民族医药从业的若干意见》”

《若干意见》还要求推动少数民族医药产业快速发展,加强少数民族药物资源的保护利用,推进少数民族药材规范化种植养殖,提高少数民族药物产业化水平。 以少数民族医学经典名处方、医疗机构制剂为重点,开展新药研究开发。 让民族贫困群体以多种多样的玩法参加少数民族的草药栽培,积极推进扶贫。

“13部委局联合发布《关于加强新时代少数民族医药从业的若干意见》”

《若干意见》提出要完整迅速地发展少数民族医药事业的政策措施,加强组织指导,完善法律保障措施,加大政策扶持力度。 改革少数民族医医师资格准入和执业管理制度,鼓励符合条件的少数民族医医术确有专业人员通过省级中医药主管部门组织考核取得医师资格并执业注册。

标题:“13部委局联合发布《关于加强新时代少数民族医药从业的若干意见》”

地址:http://www.fcyser.com/fszyxw/6476.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