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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月21日,第四届全国少数民族医药实务会议在北京召开。 会议指出,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中医药和民族工作决策部署,推进少数民族医药事业新成果,把少数民族医药工作置于党和国家工作全局中谋划,自觉服务于建设健康中国、民族团结进步事业等国家战术,巩固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 国家事务委员会主任巴特勒主持会议,国家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副主任、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局长王国强安排如下工作,国家人民委员会副主任李昌平作了总结演讲。

“第四届全国少数民族医药从业会议召开”

目前,我国少数民族医药事业呈现五“新”。 也就是说,事业快速发展迎来新机遇,服务能力实现新提高,人才快速发展呈现新面貌,继承创新迈上新台阶,产业快速发展取得新成效。 王国强对加快少数民族医药事业的快速发展提出了要求。 一、推进依法行政,贯彻实施中医药法和中医药快速发展战术规划纲要,制定印制《关于加强少数民族医药事业快速发展的若干意见》。 二是推进供给侧结构改革,夯实少数民族医药快速发展的基础。 第三,实施中医药传承创新这一“成百上千人”的人才工程,促进人才队伍的成长和素质的提高。 四是积极推进快速发展、反复继承科技创新、提高少数民族医药服务能力的关键技术研究。 五是快速发展特色健康产业,为脱贫攻坚、改善民生做出贡献。 六、发挥独特的地理特征,深入实施中医药“一带一路”快速发展规划。 七是健全少数民族医药快速发展统一协调机制,完善政策,加强责任落实。

“第四届全国少数民族医药从业会议召开”

李昌平强调,必须结合贯彻会议精神和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深刻理解少数民族医药事业的快速发展是满足人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继承中医药事业快速发展、促进民族地区边疆地区快速发展的必然要求。 突出突出突出问题导向、特色特点、全面加强党的领导、加强依法执政能力、加强传承利用、积极开展交流互鉴、推动少数民族医药产业快速发展、推进少数民族医药海外发展等务实要点,着力处理现实问题 加强合作,形成务实合作力量,推动少数民族医药事业取得新成效。

“第四届全国少数民族医药从业会议召开”

会议由国家民委和国家中医药管理局主办。 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副局长马建中出席了会议。 内蒙古自治区蒙中医药管理局、贵州省卫生计生委、西藏自治区卫生计生委、云南省绥江县、青海金诃藏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负责人在交流大会上发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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