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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月1日,河南省卫健委、河南省中医药管理局发布《关于规范冬病夏治穴位贴敷技术应用管理的通知》,确定非医疗机构不得开展“三伏贴”服务,严禁为追求经济效益合理扩大应用范围和应用者。

《通知》规定,“三伏贴”应当在符合条件的医疗机构内开展,是注册有中医科或中西医结合科诊疗科目的医疗机构,应当已经开展相应的中医药服务,非医疗机构不得开展“三伏贴”。 “三伏贴”处方的用药和穴位选择,应当由具有丰富临床经验的主治医师以上专业技术执业资格的中医分类执业医师编制,确定其禁忌症和相关观察事项,并按照相关要求向医疗机构执业登记机关备案。 处方有调整或增加的,应当及时更新备案新闻。

“河南规范“三伏贴”应用管理”

目前,河南中医药大学第一附属医院、河南省中医院、河南中医药大学第三附属医院等23家医疗机构已在河南省中医管理局备案。 《通知》要求,医疗机构未按要求备案的,对非医疗机构开展“三伏贴”服务的,涉嫌违法虚假推广的,及时移交有关部门认真解决。

标题:“河南规范“三伏贴”应用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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