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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前,国家卫健委公布了《医疗机构投诉管理办法》,自4月10日起施行。 方法有关医务人员信息表达诊疗情况的重要复印件必须及时、完整、准确地填写病历,并由患者签字确认。 医疗机构的投诉实行“第一次投诉责任制”。 中医医疗机构的投诉管理工作由中医药主管部门负责。

确实,医疗机构的第一负责人是医疗机构投诉管理的第一负责人。 二级以上医疗机构应当设立医疗相关办公室或者指定部门统一承担投诉管理工作

标题:“医疗机构投诉实行“首诉负责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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