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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月8日,国家卫计委召开新闻发布会,毛群安新闻发言人回应“医改回归发改委”谣言时表示,提问超出个人可以回答的范围,但卫计委坚决贯彻中央医改部署。

国务院医改办公室被国家发改委传出入驻国家卫计委不到一年“折返”的谣言,地方医改办公室的第一次调整还在进行中,陷入困境。

新京报记者整理了全国31个省级医改设置,15个依然设在发改委,设在卫生部门16个之中,多数为去年以来的机构改革,进入了发改委新成立的卫计委。

就甘肃而言,今年3月,“国务院医改改革委”谣言盛行时,甘肃省改革委负责的省医改职能刚刚正式纳入省卫计委。

北京市政府有关人士表示,随着去年年底北京市卫计委的成立,市政府也计划向市卫计委规划设置在市发改委下的市医疗改革。 但是,目前正在制定中的北京市卫计委“三定”方案暂时没有考虑医疗改革的设置。

有业内人士的解体,这个决定的变化,也与传言中央层面重新审视国务院医改的机构设置有关。

一位地方卫计委官员担心,此次将国务院医改转回国家发改委后,接下来许多省份为统一行政框架而刚刚调整的省级医改设置,将再次与中央“错位”。

国家行政学院教授汪玉凯坦言,中央和地方之间如果机构设置不统一,将会对政令上的通告产生一定的影响,特别是影响改革布局的传达和实施。

位置偏移

许多医疗改革仍在发展改革委员会

去年9月30日,广东省卫计委挂牌组建。 按照国务院机构改革的框架,广东省的医疗改革事业也由省发改委规划为省卫计委。

并且,据记者整理,北京、山西、浙江、河南等省卫计委成立,但医疗改革未随之进行,设在省发改委。

一位地方卫计委官员坦言,地方医改不容易从发改委剥离,即使行政命令被强制列入卫计委,原有的资源和人才一起来也不容易。 将来,光靠卫计委下的一个人的改处很难调整发改委和财政厅这样强大的机构。

广东卫计委成立时,廖新波当时广东省卫生厅副厅长在微博上直言,医改已被纳入卫计委下的一个地方(体改处),“这意味着医改的权威性、协调性、公平性将减弱。 深化医疗改革很难”。

梳理一下这几年中央与地方之间、地方与地方具体医改政策实施过程中的矛盾,也许可以感受到不同部门之间的分歧,由于医改设置的“错位”而凸显出来。

以药品集中招标采购为例。 去年11月25日,被纳入国家卫计委的国务院医改办公室通报了《全国基层医改政策实施情况》的监督结果,称未严格执行基本药物集中采购制度,存在“二次谈判”行为。 这意味着不支持地方药品招标中的“二次谈判”行为。

“近半省级医改办未划入卫计委 仍设在发改委”

“二次谈判”是指医疗机构在实际采购时,省级药品在集中招标明确价格的基础上,与供应商进行二次谈判,通过“再次杀价”降低实际采购价格。 一位业内人士表示,“二次谈判”是市场行为,可以将药品的“暗扣”变成“明扣”,真正挤压药价的“水分”。

“近半省级医改办未划入卫计委 仍设在发改委”

早,原卫生部等七部委就出台了医疗机构依法购销药品,不得“二次谈判”的文件确定规定。

但是,此后“二次谈判”一直以改革的形式存在,上海的“闵行模式”、苏州的“常熟模式”都被业界视为“二次谈判”。

据某领域媒体报道,去年11月中旬,国家发改委在医药价格座谈会上确定支持“二次谈判”。

但上周,在回应“国务院医改工作改革折返发改委”传言时,国家卫计委新闻发言人毛群安也主动提到药品招标采购,称“国家卫计委今后将开展研究,进一步细化和具体化过去未确定的一点改革措施。”

矛盾

医疗改革进程体制不顺

上述矛盾不是一个例子。 在公立医院重组改革、医药分工、医师多点执业等改革态度和进度把握上,国务院医改与地方医改之间,中央和地方不同部门之间,思路、方法有时都不一致。

改革委员会下设的省级医改负责主任直接批评其他地区开展的医药分离试点,只需将药店从公立医院剥离,就是简单的“头痛医头、脚痛医足”。

但是,这些问题在国家一级也没有得到统一的认识。 据近年来媒体报道,商务部主张将医院药房从医院剥离到社会,但国家卫生行政部门对此持谨慎态度,不少原卫生部工作人员表示,“医药分离”不能简单理解为将药店从医院直接剥离,相关改革思路尚未确定

“近半省级医改办未划入卫计委 仍设在发改委”

国务院医疗改革专家咨询委员会委员、复旦大学教授胡善联指出,中央和地方医疗改革设置“错位”,确实会影响医疗改革事业推进的深化。 但是,在医疗改革工作中,体制经常不顺利,上下不统一。 例如,人社部和国家卫计委相关的“城乡医疗保险整合后管理权归属”问题,很多地方城乡医疗保险已经合并到人社部旗下; 整个医疗保险也有由卫生部门运营和管理的地方。 并且,许多省份的药品集中招标采购由卫生部门实施,但年底,上海市医疗保险事务所(隶属上海市人力社会保险局)接手药品招标,开始探索医疗保险从药费支付方发展为投标主体,直接降低药价的新模式。

“近半省级医改办未划入卫计委 仍设在发改委”

胡善联说:“有时地方情况和中央情况不一致,改革环境不同,机构的设置不一定要上下一致。” 但是,他还强调,医改是医改综合协调部门,如果不能长时间确定该机构的设置,必将推进地区医改,陷入困境。

除了“错位”强调的矛盾之外,即使在同一个卫生系统内,医疗改革政策的推行也可以听到领域和地方的反对声音。

今年2月,国家卫计委就“医务人员相互签订协议,约定不收红包”的通知遭到各方谴责。 不仅被医学界人士谴责为“没用”“有损医生尊严”,还被地方卫生行政部门谴责为“不执行”。

在医生多点执业问题上,深圳“医生多点自由执业”方案在计划实施前夕被国家卫计委“叫停”。 随后,广东、北京多家省级卫计委主要负责人在媒体上表示,放开医生工作场所限制,支持医生在政策范围内“自由执业”。

建议

的归属是深刻改变群体

国务院医改专家咨询委员会委员、北京大学光华管理学院经济学教授刘国恩也指出,发改委、卫计委都是医改优势相关公司。

他说,与设置在医疗改革委员会相比,设置在改革委员会更合适。 只是,相比而言,改革委员会的协调能力比医疗改革委员会高,与医疗改革的首要对象公立医院的好处牵连不大。

与众多卫生经济学专家的建议一致,行政学专家汪玉凯也认为,医改的最佳“归属”不是发改委,而是中央和地方相继组成的全面改革深化领导小组(以下简称“深改小组”)。

十八届三中全会公报指出,中央改革集团的作用是推动改革的总体设计、统筹协调、整体推进和落实。

中国社科院经济研究所教授、公共政策研究中心主任朱恒鹏表示:“中央深改集团是背离医改任何利益博弈的高层决策咨询机构,具有更强的部际协调能力,能够对我国医改途径做出更合理科学的选择。”

汪玉凯认为,医改设置中央与地方不统一本身也是一个改革过程,但医改已进入“深水区”,相关改革部门必须尽快在政策制定与实施路径上达成“一致”。 此时,中央尽快确定国务院医改设置,针对中央和地方确定医改方向至关重要。

“近半省级医改办未划入卫计委 仍设在发改委”

汪玉凯进一步提出了“归属”方案。 中央深改集团设有经济体制和生态文明体制改革等6个专业集团,但医疗改革既是民生问题也是社会问题,其改革路径的顶层设计和统一协调责任,适合置于社会体制专业改革集团之下。 然后,各省也相继成立了深改小组,其下的专业小组设置更加细致。 例如,北京深改集团设有14个专业组,其中有社会事业和社会管理体制改革专业组,空间容纳医疗改革统筹协调工作。

“近半省级医改办未划入卫计委 仍设在发改委”

成立八年后的国务院医疗改革事务处理,从临时办事机构到常设机构,经过国家发改委调整到国家卫计委调整的两次调整,目前传出“没有医疗改革的推动力,中央有意折返”的谣言。 其次,国务院的医改何去何从,牵动着中国新医改的方向,牵动着众多优势相关公司的神经。

“近半省级医改办未划入卫计委 仍设在发改委”

正如国务院总理李克强所说,医疗改革已经进入“深水区”,不逆水行舟就要后退。 有观点认为医疗改革的下一次调整,不仅仅是单纯的“折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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