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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1月19日电(蔡敏婕印锐)广州市民政局巡视员易利华19日表示,今年将完善社会救助政策,实施新的《广州市医疗救助办法》,将全年最高救助标准提高到35万元(人民币,下同),将符合条件的外国劳动者纳入医疗救助范围 基于外国劳动者原有的慈善医疗救助3万元,其年度最高救助限额可达到8万元。

“广州出台新医疗救助办法 最高救助标准提高至35万”

广州市民政局社会救助处长李志雄介绍,广州目前接受医疗救助的困难群体有14万人,其中包括重度残疾人、最低生活保障、低收入、职业病患者等。

新《办法》还将扩大医疗救助覆盖范围,将优待措施对象、三级精神障碍者等纳入困难人群救助范围。

从2009年开始,广州率先在内地开展因病贫困医疗救助、慈善医疗救助,年出台了《广州市医疗救助办法》,建立了包括参保支援、重特大疾病救助制度等在内的覆盖全体居民的医疗救助体系,实现了困难人群住院医疗费用的直接减免。 从2009年到年末,全市共实施医疗救助234万人,救助金额约支出10.02亿元。

“广州出台新医疗救助办法 最高救助标准提高至35万”

利华表示,广州已经连续5年提高社会救助标准,全年城乡最低生活保障标准将统一提高到650元,今年将提高到720元以上。 另外,探索实施支出型贫困救助,规定救助系数,对比性地建立合作机制。

据介绍,广州还将通过设立因病贫困居民预先受理制度,建立缩短考核时间的医疗救助准备金制度,方便居民理发报销,简化报销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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