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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隔8年,人社部昨天正式公布了国家基本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的药品目录。 这也是我国基本医疗保障制度建立以来第四次药品目录调整。 新版目录扩大了基本医疗保险用药保障范围,西药、中药一共有2535个药品,比2009年版目录增加339个,增长约15.4%; 关注儿童药物和重大疾病药物,增加了职业病特殊药物等,例如治疗尘肺病的汉防己甲素等药品。

“医保目录时隔8年进行调整 新增339个药品”

西药、中医药的增长率约为15.4%

人社部医保司司长陈金甫介绍,年版药品目录由图例、西药、中药和中药饮片四部分组成。 图例是对药品目录编制格式、名称剂型规范、支付范围限定等复印件的解释和证明,西药部分包括化学药品和生物制品,中药部分包括中药和民族药,中药饮片部分使用排除法规规定基金不支付费用的煎药。

“医保目录时隔8年进行调整 新增339个药品”

西药和中药一部分共容纳2535个药品,比2009年版目录增加339个,增长约15.4%。 其中西药部分1297个,中药部分1238个(包括民族药在内88个)。 中药饮片部分未作调整,沿用2009年版药品目录的规定。

陈氏表示,各省(区、市)可以按照规定对国家医疗保险药品目录中的乙类药品部分进行适当调整,颁发本省)区、市)的医疗保险药品目录。 “这项事业要求在每年7月31日前完成。 各省(区、市)药品目录公布后,各统一地区应当在一个月内开始执行新版药品目录。 ”

“医保目录时隔8年进行调整 新增339个药品”

/ S2 /■新的变化

考虑导入药物的要点新药等

陈氏表示,药品清单的实务方案中提出“药品转入点要考虑临床价值高的新药,考虑因地方乙类调整而增加的药品和重大疾病治疗药物、儿童用药、急救用药、职业病特殊药物等”,专家组在审查中遵循实务方案

增加治疗尘肺病的药物

陈氏表示,药品目录不仅适用于基本医疗保险参保者,也适用于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参保者,在目录编制中对工伤保险的药品使用给予了特殊的考虑。 另一方面,要充分考虑职业病等特殊疾病的用药诉求,新增加了治疗尘肺病的汉防己甲素等药品; 另一方面,药品清单的a型肉毒毒素注射剂等5种医药品的“备注”栏中标注为“工伤保险限制”。 这些药品只限于工伤保险基金支付,不在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支付范围内。 也就是说,工伤保险的用药范围必须超出基本医疗保险的用药范围。 下一步,指导将疗效可靠的工伤保险治疗药物列入地方调整的目录。

“医保目录时隔8年进行调整 新增339个药品”

目录的好处

增加91的儿童药品品种

■增加了91种儿童用医药品。 药品目录中确定适用于儿童的药品或剂型达到540个,提高了儿童用药的保障力度。

■对创新药的支持变大了。 医药领域的创新迅速发展,意味着开发和生产质量更好、疗效更好、价格更低的药品。 因此,目录调整中以2009年以后上市的新药为积分评审对象,对其中的创新药进一步倾斜。 2008年至年上半年,我国批准的创新药和生物制品大部分被纳入年版药品目录范围或谈判药品范围,只有很少品种不属于医疗保险支付范围(疫苗)或临床认同度低等原因未被纳入。

“医保目录时隔8年进行调整 新增339个药品”

考虑治疗重要疾病的药物。 治疗癌症、危重精神病、血友病、糖尿病、心脑血管疾病等重大疾病的常用药品基本被列入药品目录和谈判药品范围。

■大力支持中药、民族药。 在反复“中西药合用”的基础上,提高了对中药和民族药的支持,年版药品目录中西药所占比例分别达到51%和49%,基本持平。 组织少数民族医药专家对蒙古族、藏族等民族过去的传统药物进行了考核,新增民族药物41个,增幅达90%,比例明显高于其他药品。

“医保目录时隔8年进行调整 新增339个药品”

■年加强国家和药品的谈判。 诺福韦、爱克替尼、吉非替尼等3种药品均经专家审查纳入药品目录。 此外,我们大力支持基本药物制度。

■进行药品的交涉

治疗癌症的药物列入谈判预定表

陈氏表示,一些专利、独家药品在临床上是必备的,疗效确切,但价格较高,按现有市场价格列入目录可能会给基金带来一定的风险。 对这些药品探索建立谈判准入机制,通过谈判适当降价后,将符合条件的药品正式列入药品目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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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这次目录审查中,经过咨询专家进行审查,选定专家进行投票等步骤,明确了45种预定谈判的药品。 这些药品中约有一半为肿瘤靶向药物,涵盖白血病、肺癌、胃癌、直肠癌等常见肿瘤,其他为心脑血管疾病、罕见病、糖尿病等重大疾病的用药。

“医保目录时隔8年进行调整 新增339个药品”

“下一步,在确认关联方是否有谈判意向后,向社会公布拟谈判药品清单,按相关手续组织谈判,将匹配品种纳入医保基金支付范围,更好地保障投保人临床用药诉求,保证基金顺利运行 ”

■问答

您要怎么付款?

投保人使用目录中的西药、中药和目录外的中药饮片发生的费用,按照基本医疗保险、工伤保险、生育保险的有关规定支付。 国家免费提供的抗艾滋病病毒药物和国家公共卫生项目涉及的抗结核药、抗疟疾药和抗血吸虫病药,投保人采用,在公共卫生支付范围内的,不支付基本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基金。

“医保目录时隔8年进行调整 新增339个药品”

怎么监督呢?

各地应当结合《药品目录》管理规定以及卫生计划生育等部门制定的处方管理方法、临床技术操作规范、临床诊疗指南和药物临床应用指导大体上等,将定点医药机构采用《药品目录》的情况纳入定点服务协议管理和考核范围。 建立基本医疗保险医疗服务智能监测系统和社会保险药品监测拆解系统,重点监测监测用量大、费用支出多、可能不合理采用的药品,监测结果以适当方式向社会公布。 发挥药师作用,激励医疗机构采取比较有效的措施促进临床合理用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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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何进行调整?

各省(区、市)社会保险主管部门不得对《药品目录》的甲类药品进行调整,还应当严格按照现行法律法规和文件的规定对乙类药品进行调整。 《药品目录》的调整应当多次重申专家评审机制,多次客观公正地公开,行政主管部门不得介入专家评审结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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