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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江苏省南通市卫计委发布《关于进一步改革医疗机构考核工作的通知》,确定南通市取消设立在中医诊所和养老机构内的诊所、卫生所(室)、医务室、护理站的设置考核,实行备案制。

根据《通知》,南通市将简化医疗机构的审批手续和手续。 举办三级医院、三级妇幼保健院、急救中心、急救站、临床检测中心、中外合资合作医疗机构、港澳台独资医疗机构以外的其他医疗机构的,中止颁发《医疗机构设置许可证》,只在业务登记时颁发《医疗机构业务许可证》。

“江苏南通:中医诊所实行备案制”

执行登记严格执行国家、江苏省制定和实施的医疗机构基本标准和管理规范。

标题:“江苏南通:中医诊所实行备案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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